我們先來看看幾個日常生活中幾個不難碰到的例子:
- 段考成績不好,父母認為:你都沒有認真念書,整天只知道玩!作業不好好寫!小考題目錯了也不弄懂!沒有自制力!一點積極向上的精神也沒有!
- 工作沒有做好被老闆罵,老闆認為:怎麼這麼簡單的東西你都做不好!你只是混吃等領薪水!以前就提過這些問題了,為什麼你不改?你在學校是不是沒有好好學呀?
- 和另一半吵架,對方總認為:每次都是你的問題!你都不會試著去了解我的感受!遇到問題你都不願意去解決!為了我們的感情,你做了什麼?
- 上一代人看待年輕一輩,常常認為:現在的年輕人真的是品性越來越差!越來越不耐操!越來越不上進!真是一代不如一代!
- 在野黨抨擊執政黨,總是認為:都是你們把台灣經濟搞爛了!推出什麼爛政策,是腦袋有洞嗎?做得那麼爛不如下台!
- 看到女性夜歸被強姦的社會新聞,觀眾常常認為:都是因為她自己穿著不檢點才會受害!誰叫她那麼晚還自己一個人在外面徘徊?一定不是什麼良家婦女啦!
- 兩派人馬互看不順眼,甚至引發口角衝突:都是你先來惹我的啦!你口氣那麼兇是在兇三小!是你先嗆我的喔!是你先動手的喔!
- 想當初我當學生的時候,我也是很認真念書(才能有現在的成就)呀!我現在每天辛苦上班賺錢養你,讓你送去補習班加強/回家還要盯你的作業,我對你還不夠用心嗎?
- 我已經給你很多次機會了,也不厭其煩地再三指導,我還付你薪水耶!沒有把你炒魷魚已經是我的仁慈了!
- 我付出那麼多,為這段感情犧牲那麼多,每一次都是我讓步,我體諒你、你有體諒我嗎?
- 我們以前哪有這麼好命,還不是苦過來了?真的是生在福中不知福!
- 我們才不會像你們做得那麼爛!我們在執政的八年間,努力推動國際貿易、兩岸和平、推行各種重大建設與福利政策……
- 我才不會穿得那麼裸露呢!我如果晚回家一定會找人陪,才不會笨到去當被下手的目標……
- 我才不會先去動你,我都是跟你理性溝通喔!
我們可以發現,上面這些例子都有一個共通點,那就是:「都是你的錯!不是我的問題!」但,事實真的是這樣嗎?
有時候我們評判他人的,正是我們自己不想面對的。 (圖片來自於網路) |
你所看見的「事實」未必是「事實」
事實上,我們通常都會認為「我的思考比較合理」,但其實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看到「真正客觀理性的事實」,意即,其實每個人都是不理性的。因為,每個人的認知,都存在一些偏誤(bias),而這些偏誤未必是你我所能察覺的。
根據心理學的理論基礎,我們所觀察到的所謂「事實」,其實都是某種「對真實的社會建構」(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reality),也就是說,我們會根據自己的過去經驗,對眼前的事件產生各自的認知與情感,並藉此建構各自認知中的真實。而既然我們看待事情的方式,並不是來自於一個絕對客觀的標準,而是我們自身的經驗,那麼我們所看到的「真實」,難免就與真正的「真實」會有所落差。
幾種常見的心理偏誤在作祟
1.基本歸因謬誤
心理學家提出了幾種常見的偏誤,最常見、也最常被提及的就是由心理學家 Lee Ross 在 1977 年所提出的「基本歸因謬誤」(fundamental attribution error)【注意:bias為偏誤,error為謬誤,兩者在英文的涵義上不同,但中文翻譯相似,係使用國家教育研究院所審譯的正式翻譯】,這種謬誤是指:「在判斷他人為何做出某件事情時,人們傾向於高估個人因素的影響(內在歸因),而低估了環境的影響力(外在歸因)。」尤其在評判他人的事件時,這種歸因謬誤甚為常見。例如:上面的生活實例中,父母常常認為小孩考試成績不好,是因為不用功讀書(內在歸因),而沒有考慮到是不是老師的教學方法並不適合小孩理解(外在歸因)。
(備註:當然現在也是會有恐龍家長明明自己沒有帶好小孩,卻反過頭來指責老師沒有善盡職責把小孩教好,這就不算是「基本歸因謬誤」囉!這則是屬於「自我防衛機轉」(self-defense mechanisms)中的「合理化作用」(rationalization),是指:個人賦予行為一個合乎邏輯、合乎理性、符合社會要求或至少可被接受的理由,以掩飾原本的衝動或有助於緩和所受的打擊,即以「好理由」取代「真理由」。不過這個部分比較複雜,不在本文討論範圍內喔!)
2. 公平世界假說
另外一個相似的偏誤,是所謂的「公平世界假說」(just-world hypothesis),是指:「人們傾向於認為善有善報、惡有惡報,這個世界是公平的,某個人會遭遇某種事件,是他/她自己應得的。」例如:執政黨之所以會被罵到臭頭,就是因為它們沒有做好、辜負了人民的期望;但在野黨罵得很兇的時候,似乎沒有想到自己過去在相似的事件中,也是被罵到臭頭,或是當自己未來面臨這樣的情境時,難道就不會怎麼做、怎麼錯嗎?又或在女性夜歸被強姦的例子中,人們傾向於歸咎受害者的穿著、行為,而沒有思考到其實強姦案件是隨機發生的,你我都有可能成為類似案件中的受害者。
值得一提的是,通常會有這樣的「公平世界假說」,一部份是源於「自我防衛」的心理,因為倘若把這些事件歸因於我們無法控制(uncontrollable)的環境因素,那麼我們就會產生失調、焦慮的感受,害怕遭受相同的厄運。
不可否認的,很多時候,傷害別人是為了保護自己。 (圖片來自於網路) |
3. 自利偏誤
另外一個人們喜歡用來保護自己的方法,就是「自利偏誤」(self-serving bias):「發生好事都是因為我夠努力(內在歸因),發生壞事就是因為運氣不好(外在歸因)。」例如:大老闆們往往會認為自己能有今天的成就,很大一部分都是源自於自己的努力成果(內在歸因);他/她們難道沒有犯錯的經驗嗎?絕對有的,但大老闆們會認為那是因為當時運氣不好、遇到不對的上司或同事、時不與他/她,所以是環境導致的(外在歸因),不是他/她的問題。一段感情的大起大落也是如此,能有一段順利的感情經驗,大多數人都會認為是自己努力的成果;但倘若感情沒有善終,那麼就是運氣不好、不幸遇到錯的對象。
整合以上的心理機制,就不難看見「都是你的錯!不是我的問題!」「就是你不好好努力才會導致這樣的結果!」「我才不會像你一樣犯這些愚蠢的錯!」類似的事件不斷發生。
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,Be a Giver!
雖然說,這些思考方式利於人們保護自己,在險惡的環境中繼續生存下去,但這些理論也告訴了我們,其實我們所思考、感受的主觀世界,並不是如我們所以為的那麼絕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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