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(2016/11/25)有網友在 Facebook 上表示,明明在網址列輸入的是服飾品牌 ZARA 的網址(www.zara.com.tw),卻出現其競爭品牌 H&M 的官方網站。這麼一條從 ZARA 直直通往 H&M 的神秘通道究竟是怎麼回事?實在令人百思不得其解。難道是 H&M 駭了 ZARA 的官網?還是粗心的 ZARA 網站工程師誤植內容呢?
其實,兩者皆非。
ZARA官網鬧雙胞?究竟發生了什麼事?
如果透過搜尋引擎搜索 ZARA,可以發現搜尋結果第一個出現的 ZARA 官網是沒有問題的,點入之後確實可以正常顯示 ZARA 首頁(www.zara.com/tw/)。
也就是說,出問題的並非 ZARA 的官網,而是「網址」本身。
細心的人可以發現,當輸入假的 ZARA 官網網址後,網址列會被導向至 H&M 的網站(www.hm.com/tw)。從該網頁的原始碼也不難看出,它是直接嵌入 H&M 的官網,這也是為何使用者會看到 H&M 網站畫面的真正原因。
其實,這是「網路蟑螂」在搞鬼。
所謂的「網路蟑螂」(cyber-squatting),指的是某些不肖人士,會透過搶先一步去登記含有著名企業或名人商標的網際網路域名,再高價賣給該企業或名人以賺取暴利。
因為,網域名稱通常採取「先申請、先註冊、先使用」的方式,也就是「先買先贏」。而網域名稱又僅需繳交金額不高的註冊年費,只要持續註冊就可以持有該域名的使用權;因此,有許多投機人士會搶先註冊與企業名稱或商標名稱相同的網域,並企圖藉此高價賣回給原公司,從中賺取暴利。
事實上,網域名稱就像真實世界中的「房地產」一樣重要,越耳熟能詳、簡潔易記的域名就越能讓使用者便於輸入網址後進入該網站,網站流量自然就可以越高,正如同位於黃金地段的店面一樣,即使不用打廣告,顧客也能不請自來,且源源不絕。因此,一般可以想得到的常用單字及組合字詞往往早已被註冊,就像購買房地產一樣,是非常普遍的經濟行為;但「網路蟑螂」就像炒房地產的人一樣貪得無厭,購買的主要目的不是為了自用或出租,而在於針對特定人物或品牌,藉由「半恐嚇」的方式脫手以賺取高額價差。
曾有一個經典的案例:曾有網路蟑螂把知名歌手「瑪丹娜」的名字搶先註冊為網址(www.Madonna.com),並且用這個網址來經營色情網站,對於瑪丹娜本身造成聲譽的侵害;後來透過世界智慧財產權機構(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sation, WIPO)的仲裁,瑪丹娜最終於 2000 年 10 月,才取回該網域名稱的使用權。
然而,對於大多數的品牌而言,與其花大量時間和金錢打域名使用權官司,更多時候寧可選擇另取域名,抑或直接與網路蟑螂私下談判後花錢消災。所以,有人戲稱這是「合法的勒贖」。
在實體世界中,商標與智慧財產權的議題已經發展得足夠成熟,任何一間品牌公司都不會任憑商標與智慧財產受人侵犯。然而,在虛擬世界中的商標權與智慧財產權(反直覺將其統稱為「數位權」)意識,似乎從網際網路誕生迄今,仍未獲大多數品牌公司(如實體世界中)的重視。
若以這次的「ZARA 官網鬧雙胞事件」為例,反直覺發現,事實上,ZARA 在處理各國官網域名時,採行的方式並不一致。
真正的 ZARA 台灣官網網址應是:www.zara.com/tw,也就是在全球通用的 www.zara.com 網域之下,為台灣使用者開設繁體中文的網頁內容;同理,美國官網則是 www.zara.com/us,香港官網則是 www.zara.com/hk,依此類推。
而在各國專屬的域名方面(必須向各國的域名主管單位申請,台灣是由「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」負責),www.zara.com.hk(香港)、www.zara.com.au(澳大利亞)、www.zara.com.tr(土耳其)等網址都可以正確導向至對應之 www.zara.com 網域下的內容,例如:輸入 www.zara.com.hk 會進入 www.zara.com/hk 的網站,也就是說 ZARA 官方持有這些域名的使用權。
然而,卻有其他國家的域名,如:www.zara.com.jp(日本)、www.zara.com.uk(英國)等,尚未被申請使用。其中,有些原來未被 ZARA 官方申請使用的國家專屬域名,逐漸被不肖的專利蟑螂所發現,於是開始了它們的「挾持行動」,如:www.zara.com.tw(台灣)、www.zara.com.cn(中國)等,網頁內容皆被挪為他用,甚至間接挑釁 ZARA 官方(例如:導往競爭對手的網站)。
看似不痛不癢的勒索行為,但單就「導往競爭對手的網站」這件事,就很有可能會讓眾多不知情的 ZARA 顧客感到困惑、不信任、甚至反感,對於 ZARA 來說絕非好事。
由此可見,ZARA 在擴展全球業務時,並未考量到域名的重要性,缺乏一套統一的標準與相關機制來維護自己的數位權,只是處於被動態勢。如若 ZARA 在創立品牌初期便有考慮到數位權,搶先註冊各國與 ZARA 相關的域名,那麼今天可能就不會有域名被網路蟑螂挾持的問題;如若 ZARA 今天開始發現事件的嚴重性,那麼明天之後就不會再有 www.zara.com.jp 日本域名也被綁架的事件發生(網路蟑螂們快去註冊呀!)。
其實不僅是 ZARA,所有的品牌公司都應該思考這個問題。尤其當電子商務發展已然成熟的今天,品牌公司除了積極發展電商技術、網路行銷創意以外,似乎更不應該忽略了最基本的「數位權攻防思維」。
Google 搜尋 ZARA 官網的結果。 |
也就是說,出問題的並非 ZARA 的官網,而是「網址」本身。
假 ZARA 官網的網頁原始碼。 |
細心的人可以發現,當輸入假的 ZARA 官網網址後,網址列會被導向至 H&M 的網站(www.hm.com/tw)。從該網頁的原始碼也不難看出,它是直接嵌入 H&M 的官網,這也是為何使用者會看到 H&M 網站畫面的真正原因。
簡單來說,這個假的網站沒有做其他事,就只是把 H&M 官網的畫面呈現給使用者看而已。
為什麼假的網站要這麼做?
其實,這是「網路蟑螂」在搞鬼。
所謂的「網路蟑螂」(cyber-squatting),指的是某些不肖人士,會透過搶先一步去登記含有著名企業或名人商標的網際網路域名,再高價賣給該企業或名人以賺取暴利。
因為,網域名稱通常採取「先申請、先註冊、先使用」的方式,也就是「先買先贏」。而網域名稱又僅需繳交金額不高的註冊年費,只要持續註冊就可以持有該域名的使用權;因此,有許多投機人士會搶先註冊與企業名稱或商標名稱相同的網域,並企圖藉此高價賣回給原公司,從中賺取暴利。
把假 ZARA 官網的網址輸入域名查詢工具, 專利蟑螂的真實身分其實無所遁形。 |
事實上,網域名稱就像真實世界中的「房地產」一樣重要,越耳熟能詳、簡潔易記的域名就越能讓使用者便於輸入網址後進入該網站,網站流量自然就可以越高,正如同位於黃金地段的店面一樣,即使不用打廣告,顧客也能不請自來,且源源不絕。因此,一般可以想得到的常用單字及組合字詞往往早已被註冊,就像購買房地產一樣,是非常普遍的經濟行為;但「網路蟑螂」就像炒房地產的人一樣貪得無厭,購買的主要目的不是為了自用或出租,而在於針對特定人物或品牌,藉由「半恐嚇」的方式脫手以賺取高額價差。
曾有一個經典的案例:曾有網路蟑螂把知名歌手「瑪丹娜」的名字搶先註冊為網址(www.Madonna.com),並且用這個網址來經營色情網站,對於瑪丹娜本身造成聲譽的侵害;後來透過世界智慧財產權機構(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sation, WIPO)的仲裁,瑪丹娜最終於 2000 年 10 月,才取回該網域名稱的使用權。
然而,對於大多數的品牌而言,與其花大量時間和金錢打域名使用權官司,更多時候寧可選擇另取域名,抑或直接與網路蟑螂私下談判後花錢消災。所以,有人戲稱這是「合法的勒贖」。
由此個案可以得到哪些商業上的啟示?
在實體世界中,商標與智慧財產權的議題已經發展得足夠成熟,任何一間品牌公司都不會任憑商標與智慧財產受人侵犯。然而,在虛擬世界中的商標權與智慧財產權(反直覺將其統稱為「數位權」)意識,似乎從網際網路誕生迄今,仍未獲大多數品牌公司(如實體世界中)的重視。
若以這次的「ZARA 官網鬧雙胞事件」為例,反直覺發現,事實上,ZARA 在處理各國官網域名時,採行的方式並不一致。
真正的 ZARA 台灣官網網址應是:www.zara.com/tw,也就是在全球通用的 www.zara.com 網域之下,為台灣使用者開設繁體中文的網頁內容;同理,美國官網則是 www.zara.com/us,香港官網則是 www.zara.com/hk,依此類推。
而在各國專屬的域名方面(必須向各國的域名主管單位申請,台灣是由「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」負責),www.zara.com.hk(香港)、www.zara.com.au(澳大利亞)、www.zara.com.tr(土耳其)等網址都可以正確導向至對應之 www.zara.com 網域下的內容,例如:輸入 www.zara.com.hk 會進入 www.zara.com/hk 的網站,也就是說 ZARA 官方持有這些域名的使用權。
www.zara.com.cn 中國域名也早已被搶先註冊。 |
然而,卻有其他國家的域名,如:www.zara.com.jp(日本)、www.zara.com.uk(英國)等,尚未被申請使用。其中,有些原來未被 ZARA 官方申請使用的國家專屬域名,逐漸被不肖的專利蟑螂所發現,於是開始了它們的「挾持行動」,如:www.zara.com.tw(台灣)、www.zara.com.cn(中國)等,網頁內容皆被挪為他用,甚至間接挑釁 ZARA 官方(例如:導往競爭對手的網站)。
看似不痛不癢的勒索行為,但單就「導往競爭對手的網站」這件事,就很有可能會讓眾多不知情的 ZARA 顧客感到困惑、不信任、甚至反感,對於 ZARA 來說絕非好事。
由此可見,ZARA 在擴展全球業務時,並未考量到域名的重要性,缺乏一套統一的標準與相關機制來維護自己的數位權,只是處於被動態勢。如若 ZARA 在創立品牌初期便有考慮到數位權,搶先註冊各國與 ZARA 相關的域名,那麼今天可能就不會有域名被網路蟑螂挾持的問題;如若 ZARA 今天開始發現事件的嚴重性,那麼明天之後就不會再有 www.zara.com.jp 日本域名也被綁架的事件發生
其實不僅是 ZARA,所有的品牌公司都應該思考這個問題。尤其當電子商務發展已然成熟的今天,品牌公司除了積極發展電商技術、網路行銷創意以外,似乎更不應該忽略了最基本的「數位權攻防思維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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